人才派遣(rent a talent ;specializing in finding skilled professionals to fill a temporary need for a business )也稱人才派送、人才租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選聘急需的人才,并由該機構分別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簽訂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員工合同,以規(guī)范三方在派遣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通過該機構為所聘人才發(fā)放薪酬、代辦社會保險、管理檔案等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特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不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單位用人不養(yǎng)人,用人單位與派遣機構共同對派遣人員實行雙軌制的考核管理。
1、全程派遣:由人才派遣機構承擔從人才招聘、選拔、培訓、素質(zhì)測評體檢等,到合同簽訂、人事檔案關系轉接、工資計發(fā)、社會保險的辦理、職稱評審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務。
2、接轉派遣:由用人單位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人才派遣機構與員工簽訂《派遣員工合同書》后上崗,或對用人單位已經(jīng)在職員工轉與派遣機構簽訂《派遣員工合同書》,并由派遣機構負責員工的人事檔案關系接轉、工資計發(fā)、社會保險的辦理、績效考核評價、職稱評審、黨團組織關系管理等人事事務。其目的是減少企業(yè)固定員工,引入競爭機制,增強企業(yè)應對風險的能力。
3、試用派遣:用人單位將在試用期內(nèi)的新員工轉至派遣機構,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在于準確選才、減少可能產(chǎn)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人力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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